農業供應糧食,維繫社會安定。除經濟功能,更兼具糧食安全、國民健康、鄉村發展、文化傳承、水土及景觀維護、環境及生態保育等非經濟性功能。因此,世界各國政府均高度重視農業和土地,採取各種政策,以維護農業發展和土地正義。反觀我國,無論是農業政策或是農地政策,都有很多問題。不但跟不上世界趨勢,有些錯誤政策更會遺害後代,造成未來子孫沒有農地可耕的困境。台灣長年以來執行多項錯誤的農業政策,其中最嚴重三大錯誤政策,包括農地政策、休耕政策和用水政策,導致今日全民皆輸的局面。
《土地徵收條例》修正案 農地任財團宰割
內政部2013年聲稱為落實「土地正義」原則,擬定《土地徵收條例》修正案,將目前依公告現值加成徵收補償的方式,改為按照市價徵收補償。但完全迴避為財團「浮濫圈地」的殘暴本質。市價補償並非合理補償,市場價格之外,農地的社會文化與環境生態價值、被徵收者身家生命的依歸、農地家園的消失,以及國家糧食安全問題,均未考慮。未來我國農地將任人宰割,淪為政客和財團合作圈地獲取暴利,農民流離失所的命運,完全不符合「土地正義」基本原則。
我們不該認為我們是土地的擁有者或主人,充其量只配稱為這塊土地的保管人,這土地是後代子孫以及他們代代子孫該擁有的,我們應該善盡保管人的責任,在保管期間,保護土地在最佳狀態。讓後代子孫誕生到地球上的時候,還有清新的空氣可以呼吸,還有乾淨的水可以飲用,還有健康的土壤可以生產他們需要的食物,這才是真正的「土地正義」。
我國農業部門長期受到政府忽視,加上工業部門之強力壓制剝削,農民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。導致我國空有優良之農業技術及勤奮農民,但面對外國,包括中國農產品低價傾銷,搶奪市場,顯得毫無招架之力。長期以來,錯誤的農地政策和休耕政策,忽視糧食安全都是造成我國農業積弱不振之原因。
國家的永續經營,仰賴長期的農業生產力,及優良的農地完整性。以英國與德國為例,在過去的300年間,兩國都歷經戰爭與和平。和平時期糧食有餘,農田過剩。但他們並不因此將農地轉做他用,而是施行休耕或闢成公園;當戰爭來臨,這些耕地可以隨時轉回良田,應付增產糧食所需。
錯誤農地政策 如開啟潘朵拉之盒
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案 讓1/3農地在10年內消失
反觀我國,自1999年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案之後,開放自由買賣農地,也可以興建農舍,猶如潘朵拉打開了罪惡與災禍的盒子。自從耕地開放自由買賣,每0.25公頃的農地就可以蓋一座農舍,貪婪的財團便應運而生,產生新的非農民大地主,農村景觀遭到破壞,嚴重影響農業生產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育之永續。
十幾年來,財團前往宜蘭苗栗購買大量農地,在農地上種「農舍」,蓋「別墅」,多數是財團謀取暴利。這些「地主」在農地上蓋房子,當作別墅使用,所有的生活廢水及污染,都排入周遭的農地,同時也破壞灌溉系統的完善性。總有一天,大家會發現,這是一個讓台灣農業沒有明天的錯誤政策。
台灣農地上每年平均種植900棟以上的農舍,其中70%農舍(別墅)蓋在宜蘭,現在已經擴及西部,最嚴重地區在苗栗。在台灣,已逐漸看不到農村景色,不要說和美、加、紐西蘭比較,即使和地狹人稠的歐洲國家或日本比起來,台灣也幾乎沒有農村景觀。
如果讓目前每0.25公頃的農地就可以蓋農舍的政策延續,未來台灣將會成為沒有農業、沒有糧食安全的國家。錯誤的土地政策像一隻怪獸,正在吞噬美麗家園,大部分人卻渾然不知。我們的下一代,將會過著沒有自然農業景觀的悲慘生活。
農地零碎化-喪失耕作功能 台灣未來沒有可用農地
我國農業永續經營的另一個危機,在於農地零碎化。過去三、四十年間,在錯誤的農業土地政策下,造成農地變更毫無章法,而且受到特權壟斷,讓許多農地失去原有用途。這個現象因《農業發展條例》更形加劇,農地零碎化的惡果也開始顯現,包括灌溉系統解體、耕地無法順利擴大、農地污染日趨嚴重 ……等。
德國目前仍然維持農地長子繼承制度,其用意在於避免農地過度分割,以免農地零碎、喪失耕作功能;日本也有相同的農地政策。台灣過去也有類似的法規,可以避免農地零碎化。但由於政客無法抗拒財團的壓力,背離正確的農地政策,導致台灣未來沒有可用農地。台灣農地有限,平均每公頃耕地人口承載壓力將近43人,是世界之冠。照理說,我們應該有全世界最嚴謹的農地政策,但很可惜的是,我國正在實施可能是全世界最不負責任的農地政策。
《水土保持法》大鬆綁
不保育反而開發 國土安全大崩壞
台灣63座水庫,集水區面積為205萬公頃,占山坡地面積78%,依現行規定全區都是特定水土保持區,應該以水土資源保護為目的,禁止開發行為。但去年行政院院會通過內政部的《水土保持法》大鬆綁,打算讓原本應該受保護的水庫集水區-178萬公頃山坡地變可開發地,引起國人譁然。行政院這次修法,以容許開發為目的,保育為例外,嚴重違背國土敏感區規劃宗旨。處處顯示政府敗壞土地倫理的利益算計,已經無法無天到無可救藥地步。此修法若在立法院貿然通過實施,將導致國土安全大崩壞。
目前各先進國家均積極保護山坡水源地,只有台灣政府倒行逆施,急著鬆綁。只著眼於眼前小利,卻不顧未來集水區水質惡化,水庫淤積。今年乾旱缺水,已是警訊;政府只不應讓財團坐享集水區開發之利,卻嚴重破壞國土山河,這是全世界最嚴重的「土地不義」。 錯誤休耕政策
天然資源、經濟與生態的多重損失
聯合國農糧組織(FAO)指出,21世紀人類面臨最大的挑戰有三:一、糧食安全(Food security),二、食品安全(Food safety),三、生態多樣性。但台灣的農業政策制定者卻沒有這樣的遠見思維。
休耕本應是有機農業的一環,利用一期作休耕,種植豆科綠肥培養地力,下一期作不需施肥,就可以耕種有機作物,所以輪作休耕是農業永續經營的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但台灣政府每年補貼200億,讓20萬公頃的農地休耕,卻不見對有機農業的發展有更積極的作為。以領取補助費為目的,徒具休耕的形式,忘卻維護地力的初衷,只能說是本末倒置的做法。
任何國家的農政官員,都應該極力保護農地的完整性及農業經營的永續性,同時致力提升糧食的自給率,以保障糧食安全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我們的休耕政策造成天然資源、經濟與生態的多重損失,多年來農業政策制定者,顯然有失職之嫌。諸多作法,也有違土地正義原則。 錯誤用水政策
農業用水淪工業用
在許多方面,台灣還不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,特別是水權,長期遭到不公平扭曲和工業的霸佔,使得原來屬於農民的水權,一點一滴流入工業手中。工業界在掠奪資源,累積財富的同時,也製造污染,破壞環境和生態。近10年來,高科技產業挾其不當租稅優惠,巧取豪奪社會資源,製造更不公平的社會。十年來我國GDP成長超過30%,但農民和勞工階級的收入卻不增反減,所有好處全歸高科技產業獨享,這不是現代化民主國家該有的現象。
台灣每年用水量約200億噸,其中30%來自地下水,地下水中70%靠水稻田涵養。由於錯誤的休耕政策,缺少20萬公頃稻田涵養,已經造成至少20億噸地下水流失。這個錯誤的休耕政策,到目前為止只有活化,並沒有要徹底改變的跡象。過去農業時代,大部份水資源除民生用水外,都是農業用水,水權屬於全體農民。工業化之後,政府有意無意輕視農業,任意扭曲資源分配,農業用水本來優先順序是在工業用水之前,但每次缺水問題浮現,被犧牲的一定是農業用水。
濁水溪流域,過去水源不虞匱乏,農村永遠溪水潺潺,源源不絕。但六輕設立後,彰雲地區農村出現了全世界最奇怪的景觀,每塊農地上聳立一根電線桿,上面安裝電錶,底下裝個抽水機;為防抽水機被偷,還得安裝鐵架鎖住。每塊農田因為鑿井、抽水機加電線桿,就要花掉農民10萬元,每個月還要付昂貴的電費抽水灌溉。我國因此也創造了全世界最奇怪的景觀:走遍歐美日韓農村,幾乎看不到電線桿,但全世界電線桿密度最高的地方,居然是在台灣彰雲地區的農田。因為政府劫貧濟富,把農民該享有的水資源,送給台塑六輕。政府花200億建造集集欄河堰,工業局再花70億輸水管送水給六輕,用過後直接排入大海,不但造成農民無水可用,也造成彰雲地區地層下陷,危及高鐵行車安全。
於今之計,為求社會公平正義,合理善待弱勢農民,建議政府應該將水權還給農民,企業用水應該向農民購買水權,補貼農民抽取地下水的電費。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應該繳交二氧化碳排放稅,用以補助農民,還給農民一個公道,這才是重建公平正義社會的開始。
政府應儘速重新檢討改正三大錯誤的農業政策
錯誤的農地政策縱容包庇財團買賣農地,建屋謀利;縱容工廠長期污染空氣、河川、和土地。錯誤的休耕政策,造成我國糧食自給率降低到極其危險的30%,使得國人的食物,70%要靠進口。我國外銷日本農產品全世界第2名,已被中國取代,落到第13名之後;錯誤用水政策使農業用水被工業界巧取豪奪,農民必須自力鑿井,抽取地下水灌溉。除上述錯誤的農業政策外,還包括最近行政院提出的《土地徵收條例》修正案、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案,以及《水土保持法》大鬆綁,在在都嚴重違背社會公平和土地正義原則,危害國家糧食安全與後代子孫福祉。全民應該密切關心,督促政府儘速重新檢討,改正諸多錯誤的農業政策,則農民幸甚,國家幸甚。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cna.com.tw/magazine/52-1/201504020059-1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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